「世界文学名著导读」《纽约的探险家》

《纽约的探险家》

〔加拿大〕韦恩·约翰斯顿

韦恩·约翰斯顿是加拿大当代作家,在英语文坛颇受瞩目。2002年出版的《纽约的探险家》取材于历史纪录,但目的并非是回应历史问题或解决历史争议。

小说以人类征服北极的历史为背景,以人物神秘而悲惨的身世为线索,以第一人称的叙事角度讲述主人公德夫林的成长历程,或者可以说,是“成年的主人公”回顾并讲述“童年及少年主人公”的成长故事,展现主人公成长的心路历程。

韦勒克和沃伦认为,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方法是一种精巧的,是更有影响力的方法。第一人称叙述增加了叙事的亲历性,其目的和效果是富于变化的。

法国“新小说派”作家娜塔莉·萨洛特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今天的读者对亲身经历的(或者至少是具有令人信以为真的外表的)叙述比对小说更感兴趣,这是完全有道理的……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不仅能满足读者理所当然的好奇心,而且也可以解除作者势难避免的顾虑。除此以外,故事至少显得像是亲身的经历,真实可靠,对读者既有说服力,同时也可以消除他的顾虑。”

可见,在成长小说中,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角度,主人公能用自己的话语回顾其成长历程,塑造自我形象,确立自我特征,读者也可以亲历主人公认识自我的心路历程。

第一人称叙述者按其与所述故事的关系分为三种情况:即“我”是故事的次要人物或观察者;“我”是故事的主人公;“我”并不出现在“我”所叙述的故事中。在所谓第一人称倒叙的叙述中,第一人称“我”可以指称不同的主体意识,一是回顾往事的“叙述自我”,一是当初经历事件时的“经验自我”。《纽约的探险家》中的“我”既是故事叙述者,又是故事的主人公,即“成年后的德夫林”讲述“成年前的德夫林”的故事。德夫林出身于探险世家,其父曾抛妻弃子,去了有“探险家乐园”之称的纽约,其母又溺水自杀。在别人的眼里,德夫林父母的古怪会遗传给儿子,或许德夫林还会因为这古怪而遭遇他们一样的命运。因而童年德夫林饱受同学的排挤和邻里的冷嘲热讽,使他产生了强烈的疏离感,精神上经历了极大的痛苦,童年生活极其不幸,这由“成年后的德夫林”回忆并讲述,其中既有对各种人物和各个事件的描述,又伴随着“我”的心路历程,这些从第一人称“我”的口中叙述出来,使读者仿佛也跟着进入到“我”的意识之中,参与到“我”意识中不同声音的辩论和交锋,为“我”的受排挤,受嘲讽的经历而悲,为“我”的成长而欣喜,整个故事读来自然可信。在“我”的叙述中,就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而言,“成年前的德夫林”的故事已经属于过去了。我们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爱德华借我和我母亲来彰显他如何慷慨、如何顾及家门名声。只要母亲在他和旁人面前稍微提及缺什么东西,那东西就会赶紧送到我们家门口,像是一种责备,言下之意是他得赶紧,以防母亲向他人抱怨或说他的不是。他装出一副柔心弱骨、慷慨豁达、很容易被人占便宜的样子,被他失职长兄的妻子、这个挥霍无度的兄嫂纠缠着不放,其目的就是要把他最终给挤干。

这是德夫林回忆当时爱德华叔父对他们母子的“救济”。尽管这是童年德夫林所看到、感受到的事物的记录,但是像“柔心弱骨”、“慷慨豁达”、“挥霍无度”这类词,显然不是小孩子的用语。叙述者是成年后的德夫林,在回忆叔父当时如何“慷慨”对待“我们”母子时,他加上了自己现在的感受,而聚焦者却是童年的德夫林。像这样“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两种主体意识同时并存的情况在小说里屡见不鲜。如:

他的肌肤平滑、红润,一张小小的圆嘴看上去老是好像刚刚吞食了一块饱浸油脂的肉。他用润发油把头发往后梳,又光又滑,穿一件马甲,戴一只金表链的怀表。他14岁,个子却有6英尺多高。据说他父亲也害怕他,被他超出一大截,还要轻50磅。老师们却不怕他,至少在成群结队的时候。听说老师们曾告诉过他,要是他敢动一动其中一个,那他就得应对所有其他老师。

这段是德夫林对那个经常嘲笑并且欺负他的男学生摩西的描述,可以看出,单纯从字面看,这段话的用词和含义都是适合童年德夫林的年龄和理解力的,而对此一本正经地进行一番探究和阐释的则是成年后的德夫林,这样就在行文上造成了一种讽刺、幽默效果,令读者忍俊不禁。阅读全篇,我们可以发现作者韦恩·约翰斯顿采用第一人称倒叙的叙述手法,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巧妙地利用了“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在主体意识上的分离,造成了叙事上的独特效果。

成长小说主人公的“成长”并不是简单地体现在年龄的增长,而更多地体现在心理的成熟。阅读小说,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在思想意识上的比较,叙述中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个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个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

同时我们可以感觉到“叙述自我”在情感、思想和行动方面远较“经验自我”成熟。且看下面这个例子:

达夫妮准备了一顿特别的晚餐。她让我穿上我最好的上衣。她穿着打扮得好像要去什么正式的场合。披肩下面,她穿了件紧身的丝绸连裙,有裙摆和裙撑,深黑的刺绣在裙子上划出黑绿相间的条纹,也许这是件新衣裙,以前我从没见过……我看着叔母,她身穿盛装,好像一腔希望若不满足便很伤心的样子。我想,为了今晚,她精心准备,精选服装,保证一切安排妥当,并且敦促爱德华也这样。她试图用自己的打扮来传递无法用言辞表达的情感,却并不巧妙,因此有些令人同情。

这段是德夫林在被叔父叔母正式收养那天,叔母为了庆贺,精心准备晚餐,连穿着打扮也非常考究,她还敦促不情愿的爱德华叔父也如此,叔母的精心打扮是她对德夫林爱的表现,从行文措辞可以看得出来,成年的德夫林对于叔母对自己的爱却得不到认同有一番怜悯的意思,而这样的怜悯只能出自“叙述自我”之口,作为“经验自我”在当时情况下是不会有这样的觉悟的,后来,德夫林离家去纽约投奔库克医生,后又跟随库克医生开始探险生涯,每过一个阶段,他都会给叔母写信汇报,在给叔母的信中他所表达的愧疚和对叔母的爱也都是循序渐进的,这表明他心理上的成熟也是逐步的。《纽约的探险家》中“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巧妙地结合,在行文上形成鲜明的对照,在叙述上构成张力。小说中“叙述自我”基本上处于往事之外。理论上,由于是“回顾往事”,叙述者对于过去发生的一切应该是了然于心的,因此成年德夫林应该是全知的。但是,全知并不等于全说。于是,阅读小说,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成年前的德夫林不明所以地陷入各种矛盾纠葛之中,非常痛苦,从父亲远离家人,母亲溺水,邻居和同学的嘲讽,叔父的冷漠,亲生父亲的秘密来信,到踏入纽约,跟随库克医生开始探险生涯,以及北极探险途中的种种遭遇和那些鲜为人知探险者之间的恩怨与秘密,他苦苦地寻求人生的答案;另一方面是成年德夫林对故事里各种纷繁的人物和事件以及探险者之间的恩怨和秘密心知肚明,但却三缄其口,拒绝提供任何解释或对未来进行任何预测。按照里蒙·凯南的观点,感知层、心理层和思想层可能同时起作用,但是也可能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甚至互相冲突的聚焦者。因此,在《纽约的探险家》中,感知聚焦者通常是那个年纪较小的、正在体验人生,寻找自我、认识自我以及自我价值的德夫林,而思想聚焦者却是年纪较大的、正在叙述故事的成年德夫林。

可以看到,小说在很大篇幅上将视角限定在成年前的德夫林,以童年德夫林和少年德夫林的眼光去观察和发现。由于少年德夫林的聚焦位置处于被表现的事件内部,读者也只能从他的视角去观察和发现,这样就形成了这部小说在叙事上的另一大特色——悬念,全篇悬念迭起,而主人公便是在一点一点获知真相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这集中体现在几个鲜为人知的秘密的揭露上:德夫林的母亲是怎么死的,“父亲”又是如何“失踪”的以及北极探险中,究竟有没有人到达北极点,究竟又是谁先到达北极点,这一系列事件的真相都是读者始料不及的,读者一次次地震惊于那些鲜为人知的真相。

小说中各种纷繁的人物和事件以及探险者之间的恩怨和秘密,叙述者成年德夫林心知肚明,但是作者并没有安排他来讲述这些真相,而是通过当事人的大量书信和对话告知读者。在德夫林还在圣约翰斯的时候,从未谋面的库克医生就在信中告知他们的父子关系。德夫林参加北极探险队后,他和达夫妮也在书信中交流感情和想法,随着信中人物感情的自然流露,读者的感情也跟随人物的感情和心理变化而变化,这样既真切地叙述着人物的内在意识与心里反应,有效地控制着读者的感情。这样也可以潜在地使读者成为小说里的人物,读者越知道人物行为的内在动机,对人物行为的理解也就越深入。书信和对话的安排为读者打探其不为人知的探险者之间的恩怨和秘密提供了契机。《纽约的探险家》采用第一人称倒叙的方法,向读者讲述了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在这部以历史与虚构巧妙结合的小说中,韦恩·约翰斯顿以人类征服北极的历史为背景,以人物神秘而悲惨的身世为线索,小说中的主人公把读者当作倾诉的对象和知己,在故事叙述过程中,他把自己完全敞开,把童年所遭受的嘲讽和欺负,北极皑皑冰原与纽约浮华尘世,探险途中的艰辛,探险者之间的秘密以及微妙的爱情体验都向读者和盘托出。

韦恩·约翰斯顿以这种最朴实的叙述方式,展现了主人公寻找自我的历程和主人公艰辛的成长之旅,揭露了人性的善与恶。在这里,“叙述行为本身便是与自我体验相联系的,可以说是自我体验的完成和总结,他的生命意义的获得,也有赖于叙述行为的完成,在这种意义上,不仅叙述者,甚至叙述行为本身也参与了作品意义的创造,也就是说“第一人称所表现的一切都与叙述者有一种生命本体上的联系”,而第一人称叙述者身上的两种自我,“经验自我”和“叙述自我”的对立、交叉、统一等常常构成独特的戏剧性的张力,从而使作品更具魅力和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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