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享和狗 猫 鼠。希望大家喜欢。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侯少,碰着痛处的时侯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 O. Dähn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见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 。”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耳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侯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它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 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侯添出来的,虽然也像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侯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侯。当这些时侯,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 d. 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 der 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侯,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化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侯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 Allan Poe 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中国古时侯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桌旁,给我猜谜,讲故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猫是老虎的先生。”她说。“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像自己的捉老鼠一样。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 教授”还轩昂。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像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像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像正在办着喜事。直到我熬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春后,你听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降了。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舐舐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舐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舐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 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都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析】 本文是鲁迅散文集《朝花夕拾》的第一篇,写于1926年2月21日。当时,围绕“女师大”学潮,鲁迅同帝国主义、北洋军阀及其御用文人“现代评论派”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使他们“麒麟皮下露出马脚”。在这种背景下写作的《朝花夕拾》,虽是重提旧事,却具有现实意义。
这篇散文表面上似在写猫、狗、鼠,实质上是托物喻人,借动物画出反动派及其奴才的嘴脸,抒发自己强烈的爱憎之情,闪现着社会批判的锋芒。文章的第一部分自“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写起,揭露了“现代评论派”说鲁迅“仇猫”因而诬蔑他是狗的恶毒用心,然后借查考狗猫成仇的“动机”,以覃哈特博士《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一书中狗猫结怨的解释,巧妙地将“现代评论派”的先生们和“没眼力”的狗等同起来,从而推翻了他们立论的根据。接下去,鲁迅将“现代评论派”与动物相比,指出:“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侯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形象地揭露了这伙说假话、干坏事、搞阴谋诡计的伪君子禽兽不如的真面目,表达出对他们的厌憎。第二部分谈到仇猫的原因,作者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是这种动物的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是它有“一副媚态”。文中用生动的语言,勾划出“猫”的嘴脸和灵魂,概括出“猫”的本质特征,使这一动物形象远远超出了自身的自然属性,让人明确地领悟到它所包藏的社会内涵。
第三部分追述了仇猫的远因。作者告诉我们其理由很简单:“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为什么会有这种感受? 文中记述了自己的童年生活。夏夜纳凉之时,祖母讲了关于猫与老虎的故事,猫曾是老虎的先生,当虎学到本领想杀掉猫的时侯,猫却因留有一手而幸免,这使幼年的鲁迅对猫的狡猾有了认识。接着又引出对鼠的叙写,鲁迅厌恶“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大个子的老鼠”,而对于人无伤害的“只有拇指那么大”的弱小者——隐鼠,则同情和喜爱。当他听到自己救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被猫吃去了”以后,即刻使他“愤怒而且悲哀”,决心与猫为敌,他写道:“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童年的这种心态,充分表现出鲁迅对弱小的怜悯和对强暴的仇恨。
后来虽然意外地得知隐鼠不是猫所伤,但他和猫的感情“始终没有融合”。到了北京以后,因为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旧隙夹新嫌”,作者对猫更加仇恨,表示绝不心慈手软,这里既总括了全文,也照应了全篇。虽然作者运用曲笔,说现在自己“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但鲁迅对猫的态度是没有改变的,也是不会改变的。
由上看出,这篇散文前三部分通过回顾说明自己何以“仇猫”和怎样“仇猫”,第四部分则表明今后仍然“仇猫”。虽然篇名为《狗·猫·鼠》,实际上主要在写猫。作者运用“取类型”的手法,刻画了“猫”这个艺术典型,使这个反面形象具有深刻的社会寓意,凡是对当时的阶级斗争有所了解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绝非是一般写猫的科普文章,而是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豢养的“现代评论派”先生们的形象的写照,“猫”的坏脾气、媚态、好嚷嚷和妖气鲜明地概括出反动派御用文人的特征。运用以动物喻人的手法,作者将心中的爱憎外化了,具象化了,从而超出具体的事和物而富于象征意味,使作品更加深刻含蓄,更加耐人咀嚼,因而艺术生命更加久远绵长。
著名散文家李广田在《谈散文》一文中曾经说过:“散文的特点就是‘散’”。这篇散文也具有“散”的特点,它以多维方式来表现意向,章法活,笔法随,联想远,但又“散”而不乱,“形”散而“神聚”。
从结构上看,本文谋篇布局灵活,穿插联接,跌宕腾挪,富于变化。全篇主要写猫,但在文章的开头也写了狗,引出覃哈特关于狗猫成仇的童话。在追述“仇猫”原因时,先近后远,现实与回忆紧密结合,层次清楚。其中谈到“仇猫”的远因时,适时插入对鼠的叙写,回忆了对小隐鼠的喜爱和对猫的仇恨,这些自然都同刻划猫的形象有关。但有时,作者也宕开一笔由老鼠而写到屠伯蛇,有一回,一只隐鼠被蛇咬伤了,自己救活了它,平时让它在饭桌上“检吃菜渣”,放在书桌上“舔吃墨汁”,接下去又提到专食余墨,“全身的毛漆墨而且发亮”的墨猴。这些看起来似乎与文章主旨关系不大,但却与下文得知猫伤害了隐鼠后使他“愤怒而且悲哀”直接相连,而且这些绘声绘色的叙述,也为全文增添了不少情趣。可见全篇章法活泼,结构虽“散”,但处处紧扣“仇猫”这一问题在写,作到了“散”中有序,“散”中有理。
再看笔法。散文笔法通常以叙述为主,但这篇散文在行文中,作者兴之所至,常夹以议论、描写和抒情,使作品既呈现出自然的韵味,也隐寓作家对现实生活的针砭。文章的前半部分明显具有杂文特色,篇首以议论破题,提出“仇猫”问题,摆出论敌的观点,但并未像杂文一样的去驳斥,只是将“名人名教授”“逻辑”的奥义昭示于众,以引出下面对狗猫成仇“动机”的查考。紧接着,文章借“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的诙谐说法,用叙述和描写语言引出覃哈特的童话,并加以评论。然后又借题发挥,将人禽对比,大发议论,指出“现代评论派”之流诬蔑别人是禽兽,其实他们连禽兽都不如,并以“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作喻,予以辛辣的讽刺,尽情抒发了对这伙伪君子的愤懑之情。下面对“仇猫”原因的叙说,仍是边叙边议,既维肖维妙地刻划了猫的形象,也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和他们的奴才走狗进行了有力的鞭笞。即使是在回忆童年旧事的时侯,也仍在叙述中不时插入议论和描写。比如在写到“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大个子老鼠”时,作者这样描写:“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形象中透出犀利,幽默中孕含着憎恶。当叙述到自己心爱的小隐鼠据说被猫吃了时,接着用两句议论表明对猫的愤恨和复仇的心理。在叙述中间以议论和描写,有时看似散漫,但始终未离中心,它们既能使行文活泼,错落有致,又能使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得到升华。
这篇散文的“形”散,还表现在联想远。作家的思路纵横驰骋,“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例如作者由自己的小说《兔和猫》谈到“现代评论派”陈西滢等人说他“仇猫”而诬蔑他是狗这“逻辑”的奥义,从憎恶猫配合时嗥叫嚷嚷,闹得人心烦,想到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的婚礼,由童年对猫没有什么好感引起祖母讲猫与虎的故事,由“老鼠成亲”想到人类的迎娶仪式以及海昌蒋氏的连拜三夜,由小隐鼠舔食墨汁回想起父亲说过的笔筒里的小墨猴,由对付猫捣乱的办法联系到中国官兵对付土匪的方法等,都是由联想将这些广泛而丰富的材料串在一起,织成艺术的彩锦。鲁迅处处紧扣主题,将它们统一于“仇猫”这一中心之下,“仇猫”成为各种联想的连结点,使作品“形”散而“神”不散,成为一个严谨的整体。
字数:7803
尹鸿禄
张效民 主编.鲁迅作品赏析大辞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第273-2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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