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悟透老祖宗留下的这一天规,善于经营“奇货”,赚钱不难,这一天规是一条四字成语,出自中国古代著名的大商人也是政治家吕不韦,它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奇货可居”。
吕不韦投资秦国的落魄王孙公子异人,使其登上秦国王位,自己则由商入政,成为掌控秦国大权的丞相,这个“奇货可居”的历史典故,众所周知,这里不再多言。而是要讲一讲“奇货可居”这一成语在商业领域的运用,做生意,要想赚钱,也需要跟吕不韦学习,善于经营自己的“奇货”。总的来说,在生意场上,“奇货可居”应该包括三层含义:制奇,囤奇,售奇。下文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制奇
所谓制奇,就是必须制造出能让顾客青睐的“奇货”。
在制造“奇货”方面,日本商人十分擅长。以玩具汽车为例,日本人至少玩出了三次花样。1955年,出现带发条的小汽车,由日本走向全世界,使各大商场都能见到五颜六色带钥匙的小汽车。
一段时间之后,同一种东西数量太多了,就不稀奇了,因此,也就不抢手了。此时,有个名叫川崎的日本人发明了不用钥匙上劲的玩具汽车,即利用回转轮的惯性,用手将小汽车在地上推一下,松手后小汽车自动跑一、二米远。这些不用钥匙的小汽车一投放市场,立即就成了抢手的“奇货”。川崎因此获得一亿日元的发明收入,制造厂家也因此获得了巨额的收入。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无论是上发条的还是惯性的或电动的玩具小汽车,都不新鲜了,因此出现了滞销现象。此时,日本塔卡拉株式会社又推出了一种玩具汽车。这种车不需拧发条,而是用手压住汽车的背部向后倒退5厘米,然后将手松开,玩具汽车即可迅速向前跑出5米多远的距离。1980年12月,该社首批推出一万只试销,很快卖完。1981年,此种玩具汽车在全日本正式销售,投放市场1千万只,全部销售出去。1982年生产2千万只,也很快售完。此后,该车又打人欧美、东南亚及中国市场,该社由此获得了巨额利润。
仅玩具汽车的三次更新换代就足以说明,制造出市场需要的“奇货”是生产厂家的灵魂所在,有了这一法宝,就可以使一个企业在经营上“活”起来。
二、囤奇
囤奇是指在某种货物便宜时以低价购入,待其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再把货物抛售出去。
“囤奇”之所以能赚钱,主要根据有两点:一是利用供求关系的矛盾,在供大于求时,货物价格低廉,于是低价购人,等到求大于供时,货物价格肯定大幅度上升,此时,再把货物高价售出。二是利用“文化落差”,当某种含有一定文化价值的物品在未被人们认识时,肯定价格很低,此时把东西低价购人,待人们普遍认识到它的价值时,这种东西的价格会成倍地增长,此时,这种东西便成了“奇货”。
能够准确地“囤奇”,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一个是必须对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波动有准确的判断力;再一个就是对含有一定文化价值的物品,有较高的识别能力。具备了这两个基本的条件,再加上一定的经营商品的经验才可以探索性地去“囤奇”了。
三、售奇
售奇就是出售“奇货”,那么,什么样的东西才算是能赚钱的“奇货”呢?一般来说,这种东西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市场有需求;二是同行没有卖。有了这两个条件,不管你经营的是多么不起眼的东西,都可以赚到相当多钱。
比如,在美国近代狂热的淘金者队伍中,有一个同样是来淘金的人,不去挖金子,却干起卖水的营生,这个被淘金者们瞧不上的行当,居然也赚到一笔可观的收入。
再比如,在建筑业大发展的时期,缺少瓦工,有瓦工技术者,可以挣到较高的收入。有一个掌握瓦工技术的人,此时不是去谋取瓦工职业,而是办起“瓦工技术培训班”,出卖他的技能,来学习者络绎不绝。这个出卖技能者,竟然赚到了比自己去当瓦工更可观的收入。像这样的案例,就都是“售奇”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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