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现行所有再就业优惠政策

本文核心词:再就业优惠政策。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现行所有再就业优惠政策

3月9日至10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和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到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企业等地,对长春市的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联合视察。人大代表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努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缓解金融危机下的就业难题。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专题汇报会上,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透露,长春市将在年内出台《长春市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从今年开始把现行的所有再就业优惠政策覆盖到高校毕业生群体,并在就业岗位开发工作中,单独列出大学生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力争使长春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

  控制在4%左右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城镇就业岗位需求缺口达10万左右。尽管今年的就业工作“困难重重”,但长春市还是提前谋划好了就业方面的主要目标。2009年,长春市计划新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8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小额贷款当年新发放5000万元,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2万人;劳务输出达到8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

  力争每个社区

  帮助10人成功创业

  同时,加大小额贷款的工作力度,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当年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为10%)以上,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条件的,按吸纳符合条件人员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限额提高到400万元。

  今年,长春市将出台《创业促就业行动计划》和《大学生三年万人创业工程计划》,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年”系列活动,通过送项目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鼓励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积极参与到创业实践中,力争每个社区都能帮助10人实现成功创业。同时,力争在每个社区、每个街道、每个城区分别扶持40名、300名、2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低保家庭未就业毕业生

  可领低保金

  长春市即将出台《长春市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从今年开始,长春市将把现行的.所有再就业优惠政策覆盖到高校毕业生群体,并在就业岗位开发工作中,单独列出大学生就业岗位开发计划,重点为大学生开辟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项目、自主创业四条就业渠道。

  通过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服务指导、就业见习及就业援助三项举措,力争全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登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此外,低保家庭中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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