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词:校园伤害事件。
浅谈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干预策略
危机,是指人类个体或群体无法利用现有资源和惯常应对机制加以处理的事件和遭遇。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是突发的意外,由于事故突然降临,往往让人措手不及。危急关头,需要作为成年人的教师沉着冷静,及时挺身而出,进行有效的危机干预,给处于危险之中的学生个人或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消解当前的困境。
一、首遇首责,扼制事故发生
首遇责任制,就是第一个遇到事故的教师,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应当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如果自己没有处理这种事故的能力和权限,则应当把问题移交给有能力解决的部门或者人员,不能推诱和拒绝。
许多伤害事故发生突然,首遇教师在现场,就要出声制止,伸手阻拦,同时应询问伤情,查看病情。伤者不是首遇教师本班的,还要询问姓名和所在班级。需要送医的,如果首遇教师自己刚好有事,就要把自己的工作进行安排、交代,并抓紧时间通知班主任和家长,立即送伤者去医院就医。在受伤学生的班主任到场后,如有需要,首遇教师可以和班主任一起将伤者送医。一般情况下,送医时,家长不在场的,必须要有两名以上教师进行全程陪同,让处于险境中的学生及时得到救助。
许多校园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如学生在玩闹、活动、游戏时,在场的首遇教师就有义务对他们的活动进行仔细观察,合理分析,做出准确预判。学生正在进行的玩闹如果会引起纠纷,进而可能发展为吵架甚至打架,就可以善意地提醒不要因为玩闹伤了同学情谊;学生正在活动的场地、环境有潜在的危险时,可以引导他们马上远离不安全的区域;学生正在开展的游戏如果有不安全的环节,游戏中的动作可能会使人受伤,就可以叫停他们的游戏,要求他们去掉游戏中的危险部分。一旦有了这样的预判,首遇教师就要果断采取行动,对置身危险之中的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把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事件介入,控制事态恶化
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有效干预,如观察情况,做出判断,果断积极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态。也就是说,在事故现场,必须有教师在第一时间到达,做出应急响应。
伤害事故的介入有三种情况。第一,伤害事件将要发生时,首遇教师或接到报告赶到第一现场的教师,必须无条件地介入事件之中,阻止将要发生的事件;第二,事故正在发生,首遇教师或到达第一现场的教师应该立即控制局面,终比正在发生的事故,避免事故后果加重;第三,事故已经发生,首遇教师或到达第一现场的教师就要立即投入到救治伤者、维持秩序的工作中去。
首遇教师和相关的班主任、安全主任、值日教师、学校领导,应按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介入事件之中,分工合作,运用智慧,化解当前的危机。如果相关教师没有及时介入,抑或虽然介入了,但因为能力不足,权限不够,措施不当,造成局面失控,后果加重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如果由于能力有限、权限不够,务必寻求帮助,采取恰当的措施,避免加重事故后果,扩大事态,从而共同挽回不可收拾的局面。
三、事故报告,消除不良影响
如果发生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教师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一般地,当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发生时,目击者大多是旁边的学生,那么,学生往往是事故报告的第一人。接到伤害事故报告后,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做出反应,在救助伤者、控制事态的同时,向值日领导、班主任报告事态状况,以待与协同人员一起对事故进一步进行处理。校方在全面了解事故经过后,整理信息内容,并由校方指定发言人在规定的时间和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告。必要时,可在当地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目的是消除影响,以正视听,为伤害事故的后期处理提供正确、和谐的舆论环境。同时,报告的来源确保合法、可信,报告的内容务必全面、简洁,报告的措辞力求中立、准确。
言语冲突往往是肢体冲突的前奏,肢体冲突可能会出现伤害。例如,学生口角时,学生马上报告教师,教师及时进行处置,就不太会发展为打架等伤害事故。反之,在学生口角、拉扯初始时,如果旁观同学不劝解,不报告,甚至还煽风点火,就会使事态进一步恶化。这样,由吵架到打架再到受伤,一系列的情节就会顺理成章地演绎完成。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遇重特大校园伤害事故,学校必须由专人按紧急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误报,不夸报。学校报告事故信息的目的,是供上级部门领导对事故和事态做出准确判断、正确决策。
四、证据保全,以备不时之需
在侦探故事的电影、电视里,大侦探、警官们都要在事发现场进行细致的、地毯式的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为案件的侦破寻找有力的证据。发生校园伤害事故,许多事件的经过都跟现场有关。校园伤害事故中,教师要注意保护现场和证物,为日后可能的矛盾纠纷保存证据。
例如,某校学生在运动器械上玩耍时,被器械夹伤。学校一位领导认为运动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建议马上拆除该器械,杜绝类似的伤害事故再次发生。这时,负责学校安全的主任立即阻止,理由是,家长对事件的经过有知情权,现场证据保存好,可以让当事人的监护人没有异议。不然,校方在伤者家长没有看到现场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器械,可能会导致家长误会,认为学校在孩子受伤的问题上做手脚,有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的.嫌疑,这可能为事故的后期理赔谈判形成障碍,埋下隐患。
事故过程被视频监控拍到,那是最好的证据。如果没有被拍到,那也可以进行现场拍照、摄像、录音,作为补充证据保留。证据面前人人平等,证据面前有理讲理。有些事故的受伤一方可能不会追究对方的责任,或者,施、受害双方直接私下沟通,握手言和,保存的证据就无用武之地了。但是,宁可不用,也要做好证据的保护、保全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五、及时安抚,化解事故危机
发怒或焦虑的人,需要安抚和抚慰。在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伤者及家属、施害者及家属、相关教师及家长等往往会出现发怒或焦虑的情绪。由此,就可能会说出过头的话,做出过激的事,使局面一发而不可收拾。
例如,对于学生间发生矛盾,还在火头上的两个人,学校的事故处理人员可以当机立断,或当头棒喝,一语惊醒梦中人,或采取热问题冷处理,各个击破,让可能升级的事件迅速冷却。在教师循循善诱之下,使涉事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言语的错误,行为的鲁莽,主动道歉并提出改正错误行动的方案。安抚双方,使其都冷静下来。发生伤情,当事人和在场的人都需要安抚。伤者,会因疼痛、恐惧而不安,伤者家长会因担忧孩子的伤情而愤怒;现场的人会因场面的混乱而骚动。这就需要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分管校长,分别从情感、心理学、政策法理等角度与相关师生、家长进行沟通,进行抚慰。这样做,对伤者来说,有利于稳定其情绪,救助伤情;对伤者家属来说,有利于平息其怨气,减少担忧;对在现场的人来说,有利于维护秩序,避免骚乱。
有时候,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的伤害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伤者家属不听教师千般劝阻,认为自己孩子遭了罪,吃了亏,跑到学校,说出过激话,做了出格事,犯下不该犯的错误,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的矛盾升级,甚至可能产生二次事故。对此,教师要做的是,在危情一触即发的时候,采取各种办法,运用各种策略,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慑人,用来熄灭家长的怒火,消解家长的怨气,打开家长的心结。冷静下来的家长,心平气和地对待当前的事件,试着站在对方的位置和立场看问题,有利于问题和矛盾的解决。
学生校园伤害事故,防不胜防。但是,在事故即将发生、正在发生、已经发生,无限危机就在眼前时,教师都要为处理事故出谋划策,倾心注力。正因为有了教师的适时介入、果断干预,事故中的伤者就会得到救治,二次事故就会因此消除,危机就会顺利化解,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也会很快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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