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浅析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
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颁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范围内实施。本文试就该制度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新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改革记帐方法。原预算会计是收付、增减、借贷等记帐方式并存,新会计制度则统一为借贷记帐法。这既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又符合会计核算的需要;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吻合。
2、改革资金平衡方式。原预算会计制度把会计要素分为三大类:资金来源类、资金运用类、资金结存类。资金平衡方式是以收支余为原理进行试算平衡。其试算平衡难度大,反映不直接。新会计制度把原预算会计三大会计要素改为五大要素:即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支出类、收入类。资金平衡方式是以借贷记帐法为基础,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平衡原理,每一笔经济业务借方金额等于贷方金额,本期发生额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期末结存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实行这种平衡原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直接反映平衡关系,便于查找错帐。
3、重新划分会计体系。为更有效地实行分类管理,改革后的预算会计体系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国库会计和收入征解会计共同构成。
4、对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取得的属于预算外资金性质的收入要首先上缴财政专户,从财政专户核拨回来的预算资金要纳入单位预算;事业单位其他不属于预算外资金性质的事业和经营收入等,直接纳入单位预算。事业单位实行这种“大收入”预算后,单位的支出预算也与过去不同了,变成了一种“大支出”的预算。单位将取得的各项收入纳入单位预算后,支出则根据收入的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即包括原来预算内、外的开支项目。
5、统一和规范会计报表。统一和规范会计报表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前提条件。事业单位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组成。通过改革,使各表的指标及口径满足国家对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满足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等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监督、管理的需要。
6、调整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原预算会计按金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的.不同性质设置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是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设置的。
①资产类科目。该类科目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反映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会计科目基本相同,便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互衔接及经济信息的汇总。
②负债类科目。该类科目是参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反映流动负债的会计科目,结合预算会计制度的特点而设置的。
③净资产类科目。新会计制度设有“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代替原预算会计制度中的“经费包干结余”、“结余”、“住房基金结余”科目。
④收入类科目。将原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拨入经费”、“拨入差额补助费”、“拨入事业费”统一为“财政补助收入”;将“抵支收入”、“预算外收入”、“业务收入”统一为“事业收入”;将“拨入专项资金”改为“拨入经费”;并补充了“经营收入”科目,以便于考核单位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⑤支出类科目。将原预算会计制度中的“经费支出”、“业务支出”、“事业支出”合并为“事业支出”;将“拨出专项资金”改为“拨出专款”;将“专项资金支出”改为“专款支出”;将“调剂支出”改为“对附属单位补助”。新会计制度还增加了“成本费用”、“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同时保留了“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
二、新会计制度尚需探讨的问题
新的会计制度对原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但仍然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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