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销售政策

本文核心词:销售政策。

年度销售政策

一、 目的

为了促进上海勤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所有产品的销售,提升“勤发”、“蜀?鲜”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销售政策。

二、 适用时间和适用范围和适用产品及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时间自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产品20**年度中国大陆地区市场销售,本公司全系列产品,本公司特约经销商。

三、 名词定义

1、 公司:本政策内所指“公司”皆指“上海勤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之简称。

2、 特约经销商:指与本公司订定特约经销合同,允许在一定区域内销售本公司产品,并须按照合同约定,在所属区域内开发一定数量本公司产品分销网点的经销商。

四、 首批提货、市场保证金及年度销售任务

1、首批提货:根据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及当地市场容量,按合同签定目标销售额的10%确定首批提货量。

2、市场保证金:为稳定市场秩序,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有必要设立市场保证金制度。考虑到勤发公司产品刚进入_____市场不久,因此,签约的特约经销商第一年为免收市场保证金,第二年起按合同签定目标销售额的0.5-1%收取市场保证金。

3、年度销售任务:

第一年年度合同任务最低额(今年具体签约按年度额折算到12月底),所有统一基本量如下:

1) 省级特约经销商:

省级特约经销商年度销售任务根据当地市场实际情况至少在500万元以上。

2) 城市特约经销商:

第一年销售目标按以下标准制定:

第二年的年销售目标再行通知。

五、 费用支持标准

1、 宣传物料、促销品支持标准

公司统一制作展示架、展示盒、宣传画册、DM单、促销礼品等销售物料。按特约经销商销售额的1%免费配发相关物料。

2、 特约经销商广告支持

特约经销商在当地户外、终端等投放广告的,必须事先填写广告费用申请表,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公司营销部批准同意的,一切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广告经公司审批投放后,特约经销商把广告发布合同、发票、照片或刊物等资料寄回公司审核,公司支持特约经销商广告费用的50%,支持总额度控制在特约经销商销售额的3%内。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公司支持的,需另向公司申请,待公司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 订货和付款

1、订货

公司客户代表收到特约经销商的《产品订货单》后,核实产品库存生成《销售订单》,并传真订单签核表给特约经销商;特约经销商在收到订单签核表的当天确认,并签字回传到公司客户代表处,经客户代表确认后订单方可生效,订货完成。

当公司的承诺交货日期不能满足特约经销商所需日期时,特约经销商可以取消该订单,但须在收到订单签核表的第二个工作日给公司回传的签核单上注明要求取消的订单号。 ? 当公司的承诺交货日期不能满足特约经销商所需日期时,特约经销商如不想取消订单,客户代表将向上申请并给出新的承诺交货日期,特约经销商仍需再签收并传真订单签核表给客户代表,以确认按新的承诺日期提清货物。

2、付款

本公司系列产品订购均实行款到发货政策。

七、交货、运输及收货

1、货运公司由特约经销商指定或本公司指定。

2、货物由本公司送到经销商仓库,数量少经销商自提。

3、经销商必须及时接收货物,同时及时清点货物的数量,若货物数量与发货清单上不一致,请24小时内通知客户代表,公司将根据实际状况核实责任归属,否则公司将视经销商已全部收到货物。

八、价格管理

价格管理指公司在市场活动管理过程中,向本公司经销商提供的价格标准,并要求各级经销商严格遵照执行,内容如下:

1、出厂价

出厂价价是指公司向特约经销商提供的供货价格。

出厂价属于公司的价格机密,特约经销商不得向外泄露,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

2、分销价

分销价是指特约经销商所给予下级分销商的价格。按公司规定,特约经销商给予下级分销商的经销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分销价属于公司的价格机密,分销商不得向外泄露,一经发现将予以开除。

3、零售价

零售价价是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零售标牌价。原则上本公司全系列产品全国实行统一零售标牌价。但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各经营者成本有差异,公司允许在一定区域内适当调整零售标牌价,但须事先申请,报公司营销部核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说明:如果因促销或其它活动而致某种产品零售标价在某段时间内浮动,则依照对该产品的具体通知价格执行。

4、最低销售折扣价

最低销售折扣价是指终端销售网点给予本公司产品的消费者最终成交之价格。本公司全系列产品的最低销售折扣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8折。

5、餐饮价格

餐饮价格是指各级经销商向批量购买本公司产品的食堂、饭店及食品厂的报价。餐饮首次报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9折。

九、渠道管理

区域市场唯一经销制,签定特约经销商协议,特约经销商在本区域内发展分销商。 特约经销商及其分销商须严格按公司制定之价格规定进行销售。

特约经销商及其分销商须严格按照约定的区域进行销售,不得跨区销售(窜货)。

零售渠道管理及市场策略

(1)产品策略:统一区域市场零售的产品线,由区域经理定期对所管辖区域零售产品线进行统计分析,并按分析结果做相应调整,以适应区域销售特点。

(2)价格策略:原则上全国要求统一零售标价,鉴于各地区的销售状况不同和当地物价部门的管理,公司不统一制作零售标价牌,特约经销商应根据公司价格规定制定区域市场零售标价牌,并要求分销商遵照执行,统一区域零售标牌价。

(3)市场推广

全国性促销活动由公司高层或营销市场部提出,活动经费主要由公司给予支持;区域性促销活动由特约经销商或区域经理提出并报公司营销部审核,活动经费由公司、特约经销商及分销商三方支持;区域性促销活动须在推广开始前30天提出。

十、相关支持政策

1、信息情报支持:特约经销商应根据所辖区域销售情况,每月一次向公司反馈市场形势和竞争动态等信息,以便双方更好的沟通,及时了解行情,降低经营风险;公司营销部将逐步建立关于行业分析、产品发展、市场动态等信息收集平台,将收集的资料整理成册,特约经销商如有需要可申请借阅。

2、广告宣传支持:

A、影视、户外等大型广告活动,公司根据年度规划及各区域市场发展情况,选择性的进行投放;

B、展示器材:公司将根据特约经销商所发展的销售网点经营情况,可提供必要的展示器材(展架、展盒等)以供使用,但特约经销商必须先提出申请报营销部审批。

C、营销宣传物料:对于产品折页、POP海报、促销品、礼品等销售物料,公司定期根据特约经销商的业务发展状况免费提供一定数量支持。对超出规定数量部分将收取适当成本费用。

3、培训支持:公司将不定期为特约经销商及其分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让其能够独立地解决在销售或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销售辅助:在售前、售中、售后过程中,公司将派销售人员在市场上进行辅助,促进市场规范,并尽可能协助特约经销商及分销商解决或反馈区域市场问题。

5、经营管理指导:公司将不定期给予特约经销商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特别对营销队伍的’建设和市场开发给予大力支持。

6、其它:公司以确保特约经销商的利润和市场份额为目标,会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相关政策的适时调整或发布新政策(都将视为本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约经销商必须对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内容及时组织学习,以便获取更大的利润。

十一、退货政策

1、退货时间约定:实行每季度退货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才接收退货,退货时须保证退货产品包装物完整,退货前必须事先知会公司客户代表,退货地点为公司仓库。批次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2、退货结算

(1)退货产品经甲方判定,确属产品质量有关的,给予100%退款结算;非产品质量的,可通过调换的,按产品出厂价的10%收取包装费用。

(2)退货产品运输费用结算,由于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退货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因非公司原因退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十二、注意事项

1、 为了更好地维护特约经销商与公司的关系,保障特约经销商自身利益及家庭幸福,本政策规定,凡从事本公司产品销售的经销商,严禁涉及吸毒等违反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且证据确凿,将直接取消其经销权。

2、 特约经销商因个人原因而致生意萧条,影响双方合作的,公司有权终止经销权。

十三、特别说明

1、本政策为公司内部机密文件,严禁外泄。任何人接触本政策内容或收到本政策文件,应视为重要机密文件来保管。

2、本销售政策解释权归上海勤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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