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经营管理

本文核心词:传媒经营。

媒介经营管理

暨 南 大 学

本科生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批判分析自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

学 院:人文学院

学 系:专 业:广告学 课程名称:媒介经营管理

学生姓名:路 龙

学 号:指导教师:张军锐

2016 年 6 月 8 日

[摘要]随着web2.0技术的普及,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不断产生并迅速发展,我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在这个时代,每个人的媒体权力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扩张。每个平民都有一个虚拟的麦克风,通过自媒体这一平台来发布身边的信息、发表自己的意见,成为“公民记者”。由职业记者到公民记者的这一转变,无疑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一大变革。在这一背景下,自媒体监督的现状、存在的优缺点及解决途径是本文试讨论的问题。

[关键词]自媒体;舆论监督;完善途径

一、自媒体概述

“自媒体”(we media)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著名硅谷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划分媒体变迁过程时提出。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的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里面,对“We Media”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简言之,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如博客、微博、微信、论坛/BBS等网络社区。

在自媒体的时代里,每个网民都能拥有“麦克风”。每一个账号,都像一个小小的媒体,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发表意见。“全民皆记者”有助于让更多的老百姓向公民的方向转变,开始更多地关注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当很多的民变成公民,那这个世界和这个国家就将变得不再一样。

二、自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特点

(一)关注权力监督,网络反腐盛行

童兵教授提出新闻传播者是“监督权力的镜鉴”,通过大量的社会决策与社会现象的公开报道,而令政府与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与个人品质处于阳光之下,从而使纳税人有机会审查、评估权力机关与权威人士,行使自己社会主人的权利。在信息技术发达的现代社会,置于自媒体之后的传播者总体而言是模糊难辨的,自媒体成为代替这些传播者发声的工具。通过对近期新闻事件的观察可以发现,自媒体监督功能主要是针对公务人员,或者说是自媒体对于公务人员的监督相对于其他人员会更容易引起关注。因为公务人员行使着国家权力,自身行为是否公正合法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公民关注的对象。上文中提到的“房叔”

蔡斌的职务是番禹城管队队长,由于他的不合理房产曝光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如果蔡斌是商人、医生或者是教师都不会引起围观,甚至不会被曝光。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2012年10月17日浙江桐乡公证处“天价工资”事件,2012年1月2日广西厅官曝“床照”事件,2012年初山西县委书记女儿吃“空饷门”事件都是网络反腐的实例。

在看到自媒体成为人民群众作为工具进行网络反腐的同时,也应看到,政府在面对庞大的舆论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同样可以通过自媒体传播自身的立场、调查进程,给广大人民群众迅速及时的解释。在“房叔”事件曝光后,广州市纪委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采取行动,安抚民心,是政府利用自媒体发言的成功举措。

在强大的自媒体力量面前,任何高官都无法遁形,必将会面临来自群众的监督。在数量如此之多、速度如此之快的自媒体反腐案件中,网友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是不是只有网络曝光、群众举报,这些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如果没有自媒体这种形式,这些隐藏在人民公仆中的蛀虫,是否会一直存在下去?白岩松给了我们一个合理的答案:“网络监督本身就是监督的一部分,最重要的就是形成监督的一种合力。”归根结底,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监督行为,目的并不是拉几个官员落马,而是希望通过监督的力量,使公务人员各尽其职,更好地为人民为国家服务,使国家的行政工作在自由监督的环境下更好地发展。现在,自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已经在悄然壮大,成为帮助我国进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股强大力量。

(二)自媒体的舆论监督需要传统媒体的支撑

与传统媒体相比,自媒体拥有时效性强、信息渠道广等优势,个体为了使自身的观点和意见为更大范围的受众所知晓,选择了使用微博、论坛等形式来传递自己的声音,希望自身的观点意见可以通过舆论的强大力量受到社会的关注,反映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而这一结果的实现,仅仅依靠自媒体的力量是不够的,因为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自媒体的受众范围较小、话语力度有限。

传统媒体有着一支身经百战、极具敏感、业务水平高超的专业化新闻人才队伍,这支队伍奔赴在新闻事件发生的第一线,用客观、真实、深刻的语言重现新闻事件的原貌,履行新闻报道作为舆论监督工具的重要使命。经过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的新闻事件,传递到广泛的受众海洋之中,实现公共信息的传递。通过客观

中立的报道,积极正确的引导舆论,端正受众的人生观、价值观。传统媒体可以参考自媒体所反映的社会现象进行把关,把握舆论导向,筛选符合受众需求并且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信息进行报道。正如上文提到的女教师虐童案,如果只是单纯地在博客、论坛等地转载,而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却对此视而不见,即使形成舆论也是在较小的范围内,并不能成为为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不足以引起家长和相关部门的注意,更加不会有后续对于私人幼儿园的整顿问题。如果此类问题不能够得到关注和解决,那么类似事件还会在全国各地上演,被虐待的也不仅仅只是现在的几个孩子。相关部门的监管可以提高幼师上岗要求,严格幼儿园的规范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匿名传播的是一把双刃剑

我国的微博等自媒体形式采取的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形式,用户在使用贴吧、微博等账号发表观点时,使用的是昵称。在这种匿名传播的形势下,自由的网络平台为爆料者提供了一把安全的保护伞,在这把保护伞下他们可以畅所欲言,通过网络的简单渠道就可以将在现实生活中想说而又不敢说出的事实公诸于众,同时也无需担心打击报复问题。这在无形中加强了我国舆论监督的力度,使每天发生的各种社会现象,无论涉及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都可以在舆论监督的条件下得到关注。有网友戏言“媒体关注的就是法律关注的”。虽然是戏言,却也有一定的道理,就是因为媒体曝光,受众才会知晓事件的存在,进而表达出自身对于该事件的态度,当众多的观点汇集成为舆论之时,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这时,相关部门也会聚焦该事件,运用法律的尺度来判断事件的正误。

在看到自媒体舆论监督广开言路,利于下情上达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自媒体的缺乏责任感的一面。由于传播的匿名性,隐匿在自媒体背后的传播者淡化了自身的责任感,并且信息的发布和转播都缺乏“把关人”,此时的信息发布易于失控。由于自媒体的门槛很低,我们可以认为,在传播过程中,自媒体的发布乃至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非理性行为,是一种失控的状态,唯一能控制的是网站的发布内容管理系统以及个人的媒介素养[3]。一旦所发布的信息迎合了多数用户的兴趣,就会引起大范围的讨论和转发,在不了解真实情况下的批评、谴责或者颂扬。这种缺乏公信力的言论真假俱存,真实信息的舆论监督的确推动力我国民主建设进程,是公民参与民主监督和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但是也应该看到,

这种不真实信息的传播为我国的舆论监督工作造成了很多困扰。2012年11月28日署名为“二黑媳妇”的网友在微博爆料,四川达县县委书记李春有9名情妇,经达州市纪委核实,该新闻严重失实,并于11月30日发布官方消息澄清。类似这种经由自媒体传播的失实新闻屡见不鲜,为广大群众造成了误导,这时大家同仇敌忾,纷纷谴责当事人,同时给当事人的声誉和人格造成了极大的打击。长此以往,会形成官员失职、社会腐败拟态环境。

三、自媒体舆论监督优势与缺陷

自媒体的出现颠覆了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格局。监督主体由部分专业新闻媒介转为广大网民,让大众掌握话语权。这有利于信息的平等互动与交流,缩短舆论的传播与反馈周期,增强舆论参与度。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达到5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据统计,全国103家微博客网站的用户账号总数已达12亿,其中新浪微博用户账号5.36亿个,腾讯微博用户账号5.4亿个。随着微博客用户群体的迅速扩大,产生了一批粉丝数大于10万的”大V”账号。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听众)的超过1.9万个,100万以上的超过3300个,1000万以上的超过200个。拥有如此巨大的群众基础,自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监督主体的这一改变使得监督范围也得到扩大。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专业记者要受到种种限制,自媒体时代下“全民皆记者”使社会的每一个阶层、每一个角落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督。从“表哥”“房叔”的落马,再到“雷政富不雅视频”、“单增德离婚保证书”等热点事件无不显示出网民监督的效率,以至于官场流行这样的段子:“不乱发言不乱戴表,视察灾情不要笑”,“开会不抽好烟,视察最好自己打伞”。同时,这些揭开了腐败官员外衣的举报者,也由此获得了众多“粉丝”的支持,微博人气高涨。

自媒体监督除了拥有上述的巨大优势,还存在着许多缺陷。首先是“麦克风”下的失声。根据“二级传播”理论,大众传媒往往是通过民间“意见领袖”的中介作用,才能影响公众。这种现象在互联网平台上更为突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2013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指出:在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议题上,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常常超过媒体和政府在微博中的传播力。平时大约

300名全国性的“意见领袖”影响着互联网的议程设置。这种状况将在某种程度上削弱普通网民的个人思考力,造成思想上的“失声”。

其次,自媒体监督具有非理性特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受众具有匿名性,人的心理状态会更接近他的“本我”。在传统社会环境中的恐惧心理已经被一种“无所谓”的心理代替,并且,受众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任何责任[2]。故在自媒体的舆论中经常表现出个人“极化倾向”和“群体极化”现象。例如方周子、肖传国之争,起初只是学术之争。科学不怕质疑,甚至可以说只有通过质疑,科学才能成熟和发展。问题是,由于怨恨情绪渐渐弥漫开来,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终于让锤子的撞击声代替了单纯的真假之辩。在这儿,极化效应成了网络暴力的高效催化剂。肖传国案件侦破后,对立的双方还在继续谩骂,把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不满,撒在当事人身上。

四、完善自媒体舆论监督的途径

总的来说,有两大基本途径可以完善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一是法律规范,二是道德自律。这二者只有相互结合,拧成一股绳,才能控制不良的舆论导向。

政府的法律和执行机关根植于实体的地理范围内,而网络是一个全球性的媒介,它使各种信息能跨越国家和地区的界限而自由流动,因而政府的管理有所弱化。但法律作为公民行为规范的基准,大部分人必须在此范围内进行活动。因此,网络立法是控制网络情绪型舆论的有效保障。

伦理价值在文化价值中处于真正的核心地位,支配行为规范并因而规定行为模式、选择原则、评价尺度及短期与长期的具体目标所依据的动机,主流文化的

存在条件之一就是社会的伦理价值被大部分人接受并遵从。如果说法律对舆论是一种硬性调控手段,那么伦理道德则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软性调控手段。姜岭君认为,“法”的支持是基础;“网”的建设是保障;而“人”的培养是关键。因此,要重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尽快建立网络伦理准则,建设自主型网络道德,明确网络主题的道德需要和道德义务,形成网上道德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引自《调查性报道:纸媒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起航之帆》人民网 .2012-06-19

[2]:百度百科“自媒体”词条

[3]:引自《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对策》 马静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库

[4]:概况引自金劲松《论网络舆论监督及其规范化管理》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库

[5]:姜岭君 对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理性探讨 [J].青年记者 2008 (23) [6]:引自《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对策》 马静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库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全书网 » 媒介经营管理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