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调出证明

本文核心词:同意调出函。

同意调出证明

同意调出证明

你说的档案同意调出证明是原来档案保存地开具的。

同意档案转出证明

(新档案接收单位):

兹证明 同志已于本公司解约,本公司同意其档案转出。

(原档案管理单位)

年 月 日

如果你的两次工作都在青岛的话,是不用转移的,只要在新公司续交就是了。如果不在同一市区,只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去你原来交社保的社保局打印你的社保凭证,再将凭证交给新的公司或社保局就ok了。他们会负责给你转的。我从青岛转到济南就是这样办的,很简单。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档案调走了,这不算解除劳动关系

建议你再去原关系办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手续

找你新的单位人事给你写,证明你在新的单位,需要你的档案和户籍,再盖上公章(一定要盖公章)

我现从苏州到天津工作,办理档案转移时碰到点问题,请行家指点,谢谢!

我档案保存在“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几天前我委托朋友凭天津开出的商调信把档案取出并已寄到天津。过来后天津这边说随档案一起还应该有一份“同意调出函”,而且说可能需要我先把档案拿回苏州放到人才中心,然后再调出才能有“同意调出函”。

而我电话咨询了下苏州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说是因为没人用,已经好几年不开这东西了,不过可以照顾我打一份。

我想问下,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人才中心到底是怎样一个关系?开出的”同意调出函”是否同样有效?

又接到天津通知,说必须把档案放回苏州人才中心才行。而且还说我的’档案由于在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保存过,人才可能不会接收,要想点办法才行。郁闷死了,那位高手支支招吧,谢谢了

谢谢wwd213关于两个部门区别的解释。我不是刚毕业的啊,在苏州工作几年了,现在人已经在天津这边了。我想我目前主要要解决的应该是苏州这边的问题吧?我该怎么把从劳动提出的档案放进人才呢?有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我大学毕业多年在外工作,档案一直在户籍地人才市常现在迁户口到工作所在地,迁入地人才市场要求《同意调出函》,但是户籍地人才市场说我那是学生档案,不愿出具《同意调出函》。然后迁入地人才市场要求我签一份《承诺书》,大致说以后涉及干部身份认定问题,因资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想问的是:这样做会有什么影响? 虽说目前工作不需干部身份,但据说没了干部身份,之后退休金就不是干部待遇。这又是怎回事呢。据说大学毕业工作一年能转干部身份,但是我之前一直没管,户口迁移后,能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吗?

现在的大学毕业生早就没有干部身份了,想要干部身份只能考取公务员,就是原来那些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填写了《干部履历表》转正的,现在该是事业身份也就这样,甚至很多因为是企业,只能是聘用制了,这个体制也就的认。

你这个是需要办理调转的,按照两个人才市场的要求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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