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词:晏婴是哪个国家的官员。
从《晏子春秋》看晏子的国家财富观论文
摘要:国家财富观是晏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财富的获取方面,他反对过分聚敛,提出“取下节”思想,主张适度使用人力资源,合理适时开发自然资源,反对通过战争掠夺财富。在用财理念上,反对奢侈,注重节俭;尊重民意,提倡财以利民;注重功效,以国事大小、利益轻重作为对用财目标、重点进行选择的依据。其分配理念从“幅利论”思想出发,反对藏财,提出了“权有无,均贫富”的思想理念和国家财富分配原则,国家财富分配应向下层民众倾斜,特别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从本质上讲,其国家财富观是道德伦理型财富观,在一定程度上能超越本阶级与时代局限,在人道主义和民本哲学思想指导下,表现出对弱者生存权利的关注和对强者权利意志的约束,具有一定的科学色彩。
关键词:晏子;《晏子春秋》;国家财富观
财富观是先秦经济、文化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这在先秦诸子的相关著述、言论中有鲜明表达与体现。在当时的条件下,财富的占有主要集中于国家与个人手中,因此先秦诸子也相应地形成了国家与个人财富观。其中,春秋时,齐国杰出的政治家晏子的国家与个人财富观是很值得关注的。就目前研究现状而言,学界对晏子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其生平考证、政治思想等的论述,而对其财富观尤其是国家财富观关注较少。基于此,本文试图就其国家财富观略作探讨。
晏子( ?-前500 年),名婴,谥平仲,莱州夷维(今山东高密县) 人,历事齐灵公、庄公、景公三君,前后从政五十余年,“三世显名于诸侯”[1],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历史人物。作为齐国的执政大臣,他从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出发,在处理齐国的政治、经济问题时,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国家财富观。由于其言论主要保存于《晏子春秋》,基于此,本文着重以这一典籍作为文本对象分析其国家财富观。
一、国家财富的获取理念.
一般认为国家财富是指一国所拥有的生产资产、自然资产、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本的总和。[2]这是一个现代学术概念。就春秋时期而言,国家财富应当是一个国家所拥有、支配的物质财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的总和。它是维护一个国家存在与发展,维持国家机器运转的必要基础与因素。如何去获取财富对国家而言,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春秋时期,国家财富的获取主要依靠田赋、关市之征以及盐铁国家专卖等。此时,诸侯国为了争霸或维护统治者的经济利益,纷纷加重对农工商阶层的剥削。这在齐国有充分反映。《左传・昭公三年》载:“民三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3]《昭公二十年》载:“县鄙之人,入从其政,拷橹 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4]可见当时齐国对田赋、关市等的赋敛、剥削是很严重的。
对此,晏子非常反对,认为“重敛于民”(《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本文所用版本为卢守助《晏子春秋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凡此书引文,以下只标篇名),“藉敛殚百姓”(《内篇问上》),会导致百姓过度贫穷,加重公室与百姓间的阶级矛盾,致使“怨聚于百姓”(《内篇谏下》)。认识到这点后,晏子提出了自己的国家财富获取观。他在回答齐景公“贤君之治国若何”的问题时,认为贤君治国表现在四个方面:“其政任贤,其行爱民,其取下节,其自养俭”(《内篇问上》)。在此,他提出了“取下节”的国家财富获取观。另外,他所说的“苟所求于民,不以身害之”(同上)、“俭于藉敛”(同上)、“节取于民”(同上),表达的意思差不多。“取下节”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在晏子以前,人们对国家应采取何种方式获取财富已有一定的认识。《国语・周语中》载:“王(按:指周襄王)曰:‘利何如而内,何如而外?’对(按:指富辰)曰:‘尊贵,明贤,庸勋,长老,爱亲,礼新,亲旧。然则民莫不审固其心力以役上令,官不易方,而财不匮竭,求无不至,动无不济,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归诸上,是利之内也。’”[5]《楚语下》载斗且之语曰:“夫古者聚货不妨民衣食之利,聚马不妨民之财用。” [6]这些言论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
国家财富获取方式的思考,但缺乏理论认识的高度和深度。而晏子则针对春秋中后期赋税日趋严重的趋势,较早提出“取下节”思想,并把它作为与“任贤”、“爱民”等春秋时所公认的治国理念相提并论,对于后世主张薄税、反对重敛思想的形成有理论先导作用。
春秋时期,以庶民为主体的劳动人民还必须为国君、国事无偿服劳役、力役。作为人力资源,他们的劳动及劳动创造的财富,也是构成国家财富的来源。“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财富的创造只能依靠体力的支出,财富的尺度也只能是劳动的时间。”[7]因此,为获取更多的国家财富,满足国君或统治集团的欲望,统治阶级往往极力加强对劳动人民的役使与剥削。对此,晏子认为毫无节制的役使会让百姓陷入了“尽力不能周役”(《内篇谏上》)的境况之中,“民之力弊矣”(《内篇杂下》),让民众疲惫不堪,耽误农时,造成“下之疾其上甚矣”(同上)的矛盾状态,引发社会斗争。在这种情况下 ,他认为在通过劳役获取国家财富时,应坚持以下的基本原则:“不从欲以劳民”(《内篇问上》),不能“夺民农时”(《内篇谏下》),“作工不历时,使民不尽力”(《内篇问上》),“使令不劳力”(《内篇谏上》)。也就是说,不能因个人私欲以役使百姓,过度使用人力资源,纵使是为国家所需的劳役,也要坚持适度原则,不能与农时相违,妨碍粮食生产,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限,过度压榨其劳动力。可以说他的主张是比较适中辩证的。
劳动固然创造财富,但一些产自于自然界中的自然物,因自身的使用价值,也被视作财富。《国语・周语上》云:“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8]《楚语下》云:“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9]这些资料就说明了上述观点。为了增加国家财富,自西周以来,国家都派官员守护管理山林川泽,视其中的自然资源为国家之宝,开发利用,谋取专利,形成了国家特权财富收入。当时的齐国的主要措施是“官山海”,即矿产、水产等由国家经营,实行盐铁国家专卖。但过度的开采必然会破会自然生长规律,引起资源的枯竭或无法再生。晏子在继承齐国早期“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10]思想的基础上,认为“大宫室,多斩伐,以逼山林;羡饮食,多畋渔,以逼川泽”(《内篇问上》),必然会导致“民神俱怨,而山川收禄”(同上),即会引起老百姓与神灵的怨恨,山川会收回自己的财富。国家应当“节宫室,不敢大斩伐,以无逼山林;节饮食,无多畋渔,以无逼川泽”(同上),这样才能够“山川纳禄”(同上),即山川献出财富。这种观点实际上涉及到了现代财富理念中的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增加国家财富之间的关系问题,反映了晏子对二者关系的认识已达到了一个比较理性的水平。这在先秦时期是非常难得的。另外,晏子还反对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专利,提出了“山林陂泽,不专其利”(同上)的主张,认为山林池泽应向百姓开放,不独占财富,这样能够达到“民亲”的政治效果。デ镎焦时期,战争频繁,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侵占别国的土地、财产,获取财富。为了维护国家的政治利益,晏子反对“以兵降城,以众图财”(《内篇谏下》)财富获取方式,提倡“不侵大国之地,不?小国之民”(《内篇问上》),“地博不兼小,兵不劫弱”(《内篇问下》),“不以威退人之君,不以众兼人之地”(同上)。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诸侯皆欲其尊”(《内篇问上》),“外归其义”(《内篇问下》),使本国“长保威”(同上),也就是说能够为诸侯国所尊,树立国家的政治道义,长期保持国家的强大。可以说,这一观点在当时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反映了晏子国家财富追求应服从于国家政治利益的经济思想。
二、国家用财理念.
所谓国家用财理念,是指国家基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境况与形势,在使用、消费国家财富时,所应遵循、坚持的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在先秦时期,不少思想家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其中晏子是比较值得注意的。他身为国相,执掌国政,对齐国的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等问题自然了解得比较全面,在处理国家经济问题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用财理念。
第一,反对奢侈,注重节俭。在自然经济时代,国家财富的生产与创造毕竟是有限度的。在财富供给量为既定的条件下,以国君为代表
统治阶级的消费水平过高的话,必然会引起国家财富分配链中的失衡,使另外一方财富占有不足,必然会引发社会经济、政治矛盾。对此,晏子有较深的感悟与体认:“厚身养,薄视民,……灾害加于诸侯,劳苦施于百姓,故雠敌进伐,天下不救,贵戚离散,百姓不兴。”(《内篇问上》)
“消费有示范效应,而示范效应是社会性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消费行为有密切联系。”[11]由于诸侯是国家的代表,其消费自然也就不是纯粹的个人消费,而是国家消费的反映,必然会对整个社会消费产生导向作用。而“奢侈性消费是不合理的消费行为中的一种,它同样会对社会风气产生消极影响。”(同上)可以说,晏子很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说:“钟鼓成肆,干戚成舞,虽禹不能禁民之观.且夫饰民之欲,而严其听,禁其心,圣人所难也。” (《内篇谏下》)“(景公)惟图耳目之乐,不修先君之功烈,而惟饰驾御之伎,则公不顾民而忘国甚矣。……夫驾八,固非制也,今又重此,其为非制也,不滋甚乎!且君苟美乐之,国必众为之。”(《内篇谏上》应当说,在春秋时期,晏子是最早认识到以国君为代表的国家消费与社会风气关系的第一人。
在上述认识下,晏子认为国家财富的消费必须以节俭作为基本原则,并把它作为贤君治国四大策略之一:“其政任贤,其行爱民,其取下节,其自养俭”(《内篇问上》)。可见,晏子是把节俭上升到一个治国理念角度进行认识的。所以他积极提倡国君向古代圣王学习,节制日常生活消费。“今君欲法圣王之服,不法其制,法其节俭也,则虽未成治,庶其有益也。”(同上)“为君节养其余以顾民,则君尊而民安。”(《内篇问上》)国君应通过自身的“土事不文,木事不镂”的节度消费,“示民知节”(《内篇谏下》),积极发挥社会示范效应,来引导社会风气。
第二,尊重民意,财以利民。晏子是民本主义思想的提倡者,看重“民”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谋度于义者必得,事因于民者必成”(《内篇问上》)。即谋划事情时考虑符合道义就一定能够有所得,做事情在注重民意的基础上必然能够成功。在这种政治观点之下,国家财富的使用、消费等作为国家政治、经济大事,必然也要听取、注重民意。为此,他提出“用财之费顺于民”(《内篇谏下》),即国家财富的使用、消费在一定程度上要顺应民意的先见卓识。从实质意义上,国家财富的使用、消费与分配等,不是个体性行为,而是国家、社会性行为。既然如此,国家财富的消费决策不能仅仅取决于统治阶级,应当有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参与,才能显示出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应当说,这是一个富有现代国家财富理念的问题。关于此点,晏子已表现出一定的认识。
在民本思想基础上,晏子还认为国家财富的使用要给下层人民带来利益:“利多则民欢。”(《内篇问上》)“明君必务正其治,以事利民。”(《内篇谏下》)“安仁义而乐利世者,能服天下。”(《内篇问上》)认为人对利益、财富都有天然的追求欲望,利益多就会高兴。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若要在政治上治理好国家,获得天下认可,就必须采取包括运用国家财富以利民的策略。显然晏子的财以利民观念是从维护齐国公室统治的角度进行思考的。
第三,注重功效,以国事大小、利益轻重作为对用财目标、重点进行选择的依据。《内篇谏下》“景公为履而饰以金玉晏子谏”条记载了一位鲁国工匠为齐景公制作衣服鞋子,花费很大,但非常不实用。晏子认为其罪有三,其中一条是“用财无功,以怨百姓”。意即耗费了很多钱财,结果没有功效,招致百姓怨恨。又,同篇“景公登路寝台不终不悦晏子谏”条载,晏子批评景公修建路寝台,景公检讨自我“费财劳民,以为无功”,实际上也是晏子思想的反映。国家财富的使用有其目的,必须有实际功效,否则就是变相地浪费国家财富,引发社会矛盾。上述两则资料就说明了晏子的这种认识。
国家财力毕竟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条件下,进行财政支出,以服务于国家与民众,谋取利益,是富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对此,晏子提出了创见:“事大则利厚,事小则利薄,称事之大小,权利之轻重,国有义劳(按:当作“羡荣”),民有如(按:当作“加”)利,以此举事者必成矣。”(《内篇问上》)意即衡量事情的大小,权衡利益的轻重,使国家增加荣誉,百姓增加利益,凭着这些来做事的.,一定能够成功
。这实际上反映了晏子在有限的国家财力之下,以国事大小、利益轻重作为标准与依据,有重点地选择财政支出目标进行国家建设的思想理念。
三、分配理念.
《内篇杂下》载,庆封逃亡后,齐景公把他的食邑分给晏子,晏子不受。他说:“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慢,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在此,晏子提出了著名的“幅利论”,认为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但过于满足欲望必然会招来灾祸。因此,需要对追求财富的行为加以限制,在端正道德的基础上,使之处于正当适宜的范围内。此论谈的虽然是个人财富观,但国家作为一个获取、占有、使用、消费的社会主体,它同社会个体一样,都具有对财富的追求欲望。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对待国家财富也必须持有“幅利”观念。
在此观念基础上,晏子反对国家“藏财”,即反对国家过度集中财富,不进行社会再分配,提倡“府无藏,仓无粟。”之所以如此,他有自己的思考。《内篇问上》载其论云:“府藏朽蠹,而礼悖于诸侯,菽粟藏深,而怨积于百姓”《内篇杂上》又载云:“量功而不量力,则民尽;藏余不分,则民盗。”社会财富过度积累、集藏于以公室为主体形象的国家当中,必然意味着社会下层群体的过度贫穷。在强烈的贫富两级反差、对比中,社会不安定因素必然产生,引发公室政权灭亡。可见,晏子是站在政权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藏财弊端的;也可以看出他主张国家财富再分配的积极态度。
国家掌握财富目的是什么,国家又该如何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对先秦时期而言,这是富有挑战性的经济问题。对此,晏子是进行回答的历史第一人。他在回答景公“古之盛君,其行何如”的问题时说:“其处上也,足以明政行教,不以威天下;其取财也,权有无,均贫富,不以养嗜欲。”(《内篇问上》)可以看出,前句是说国君身居君位,可以使政治清明,教化得以推行,不以权势威迫天下人。这是就国君的政治作用而言。而后句则是从经济角度指出国家掌握财富的功能与目的:不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嗜欲,而是为了平衡社会物质、财富占有的有无,使贫富平均。在此,晏子不仅首次提出了“权有无,均贫富”的思想理念和国家分配原则,而且从经济角度回答了国家掌握财富的目的:调节社会各阶层的财富差距,使社会在经济上达到一种和谐而非两级贫富对立,实现在封建等级秩序下财富占有的相对公平,表达了当时人们对美好而理想的社会经济财富分配平等状态的诉求。 有无,均贫富”理念指导下,晏子在国家财富的分配上,反对“厚藉敛不以反民”(《内篇谏下》),积极提倡向下层民众倾斜,发挥国家在改善社会各阶层经济关系的调控作用,达到国家主导下的财富分配、占有的均衡,发挥、实现国家财富的社会价值和政治作用。他说:“节取于民,而普施之,府无藏,仓无粟。”(《内篇问上》)“为君节养其余以顾民,则君尊而民安。”(同上)“领民治民,勿使烦乱,知其贫富,勿使冻馁,则民亲矣。”(同上)只有如此才能化解因贫富极度反差而产生的各种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富民,实现社会经济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安定。
在向下层民众倾斜的国家财富分配中,晏子特别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表现出对弱者生存权利的关注。在民本思想和人道主义精神基础上,他鼓励统治阶级去了解社会贫困情况,根据弱势群体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贫困救助。《内篇问下》载:景公出游,询问应当如何作为才能效法先王的巡游时,晏子说:“春省耕而补不足者谓之游,秋省实而助不给者谓之豫。”并批评他“贫苦不补,劳者不息”。在这种情况下,齐景公“命吏计公掌之粟,藉长幼贫氓之数。吏所委发廪出粟,以予贫民者三千钟,公所身见癃老者七十人,振赡之,然后归也。”再联系《内篇杂上》所载:“景公游于寿宫,睹长年负薪者,而有饥色.公悲之,喟然叹曰:‘令吏养之!’晏子曰:‘臣闻之,乐贤而哀不肖,守国之本也。今君爱老,而恩无所不逮,治国之本也。’公笑,有喜色。晏子曰:‘圣王见贤以乐贤,见不肖以哀不肖。今请求老弱之不养,鳏寡之无室者,论而共秩焉。’公曰:‘诺。’于是老弱有养,鳏寡有室。”可以看出,晏子具有明确的运用国家财富进行弱势群体救助的理念与具体措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在相关部门运作下,国家财富应发
挥社会救助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在国家发生灾难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运用国家财富进行救灾救荒,在正常条件下要了解弱势群体情况进行救助;要了解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国家经济救助。
四、关于晏子国家财富观的思考.
在晏婴所处的时期,齐国以陈(田)氏为代表的私门同公室间的经济、政治矛盾已比较尖锐。由于陈氏在经济上采取了比较适中惠民的新经济策略,因此政治上很得民心,大有取代姜齐政权之势。对此晏子有清醒的认识,他说:“公弃其民,而归于田氏。”“齐为田氏乎。”(《内篇问下》)反映了他对当时政治局势的敏锐把握。如何去挽救姜齐政权,成为他执政的主要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倡导、采用新的国家经济策略,打破传统的代表宗室、贵族利益的经济剥削、占有方式,成为适应政治、时代的必然。他的国家财富观就是这种必然的产物。
春秋时期,随着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先进生产工具的使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创造的财富越来越多。一种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个体与国家究竟该如何去追求与占有财富?问题的提出反映了先秦人对纯粹经济行为的伦理关怀与构建财富价值理念的时代思索。早在西周时代,芮良夫已表现出对此问题的思考:“夫王人者,将道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12]批评周厉王的专利是不义行为,透露出一定的伦理色彩。到了春秋时期,随着“义”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便把相关的财富活动与它紧密结合起来,使此时期的财富观带有强烈的道德伦理色彩:“德、义,利之本也。”[13]“夫义者,利之足也;贪者,怨之本也。废义则利不立,厚贪则怨生。”[14]其中,晏子是重要代表,认为“义,利之本也。蕴利生孽”[15],“义厚而利多”(《内篇问上》)。不过与春秋其他人物相比,由于身处执政之位,致力于政治、经济问题的解决,因此其道德伦理财富观更具体现实,更富有实践性,而不是空洞的理论主张。他的国家财富获取观、用财观、分配观实际上多是这种道德伦理财富观的具体化,实质上是用道德伦理的原则约束统治阶级的占取和消费财富的行为,同时实现一种具有浓厚道德伦理和谐色彩的财富分配,达到社会的和谐而非矛盾斗争。
虽然在政治立场上,晏子维护公室统治,但是道德伦理不同于阶级意志。从哲学层面上,“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16],是对人的生存方式及社会关系是否具有合理性的追问,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超阶级性。这使他的道德伦理(“义”)性国家财富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本阶级与时代局限,在人道主义和民本哲学思想指导下,表现出对弱者生存权利的关注和对强者权利意志的约束(如反对过分聚敛与奢侈逐欲,主张减轻?敛与节俭),“以避免由于满足强者意志而牺牲弱者利益所出现的社会冲突和对抗状况”[17]。这也使其国家财富观更富有价值与意义。
晏子能在国家财富的获取、使用、消费、分配等不同层域,表现出自己的思考与认识,这说明其国家财富观已有一定的体系性。这在春秋时期是很难得的。特别是他的一些理念,诸如主张对自然资源合理适时开发,尊重民意,财以利民,注重功效,以国事大小、利益轻重作为对用财目标、重点进行选择的依据等,都具有一定的现代财富科学色彩,对当代国家财富思想的构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オ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134页。
[2]高敏雪:《国家财富的测度及其认识》,《统计研究》1999年第12期。
[3][4][13][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35、1417、445、1317页。
[5][6][8][9][10][12][14]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48、521、12、527、227、 13-14、290页。
[7]丰子义:《关于财富的尺度问题》,《哲学研究》2005年第6期。
[11]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3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页。
[17]何建华:《分配正义论》,人民出社2007年版,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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