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词:酒店vod。
VOD,走着瞧
VOD (Video On Demand) 按其应用范围和规模可分为:
公用(公众)网上的VOD,如城市有线电视网上应用的VOD。
封闭网上应用的VOD,如酒店、学校,企业内部的专用网络上应用的VOD。
目前媒体常炒作的VOD,论及的技术方案一般是大量使用计算机技术,用服务器的硬盘组或光盘组,作为影视节目的储存介质,并由管理系统自动响应用户的要求。而实际上,多年来娱乐场所的卡拉OK点播系统就是VOD,其应用相当成熟和广泛,其应用方案一般可分为两类:1 光盘组 放像机阵 电脑管理,这种方案在中国应很少;2 放像机阵 DJ,这种方案是普遍的应用模式。
很显然,无论是否很大程度上应用电脑技术,封闭网上的VOD的可选实现方案颇多,并且,模块化程度高,工艺难度较低,核心的软硬件设备都是西方的成熟产品。
公用网的实施比之封闭网的,要面对更多更难的技术问题,如抗干扰、防雷击等。假定已经有公用网在稳定地运作,VOD的’营运商要面对着两个根本难题:
用户的点播要求的伸缩性大。
举个例子,假定用户数量已达到较大/预期的规模,在某个时段可能会有10000个点播要求施加在只能响应1000个要求的系统上,这样会引起客户的强烈不满――我们或可容忍拨号上INTERNET遇到忙音,却绝对不能容忍VOD服务提供商响应不了我们的点播要求。这些并不难想象。
用户要求的伸缩性的问题同样出现在ISP的服务上,但是,对于单个用户的服务,VOD服务在需要在网络上传输至少几百M/小时的数据,消耗了大量的网络带宽和计算能力,这与WWW服务相比是差了两个以上的数量级。另外,WWW服务的成本可以打折扣――通过低传输速度来响应,例如,在CHINANET上,能够获得1KB/S的速度都已经谢天谢地了,然而,在VOD服务中,不能打一点折扣,否则电视的质量和流畅程度会大受影响,不能为用户所接受。
意识形态问题。
在中国,对意识形态的管制是对影视经营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据不完全了解,国外一些经营得可以的VOD服务,其影视内容多是另类节目。因为另类节目通常难以在主流渠道流通,所以比较适合VOD服务。显然,中国大陆有关方面是禁止另类节目的流通的。
显然,VOD服务的对单个用户在单位时间里的总体成本是很高的,肯定高过在同样信息平台上运行的WWW或其它TCP/IP应用很多倍,这来自两个因素:1 对于单个用户的要求的响应,VOD所需的主/客端接入设备都贵过INTERNET应用所需的设备;2 上述关于用户的点播要求的伸缩性大的论述。这两年来在国外的多个VOD经营(社区和城市范围的)的试验大部分都失败了――大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冷落的市场反应――亏本的结局。有些运营商变通了VOD的方式――采用多个频道轮播热门节目,前景如何还有待观察。
结论:封闭网的VOD服务即使有广阔的市场,然而,相应的系统集成不宜作长线投资,因为这种系统集成的技术门槛低,一旦市场被证明,跟风者肯定可以在半年到一年内大规模跟进。公用网上的VOD服务面临着很多难题和很多难以确认的市场因素,任何单一经营VOD服务的运营商面对很大的风险,而相关的系统集成业的兴衰必然与之紧密关联。无论服务商和集成商怎么包装VOD,无论媒体怎么炒作VOD,继续观察吧。